近日,國家網信辦為維護網絡安全秩序穩定,決定啟動“清朗·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此次專項整治活動主要針對網民反映強烈的移動應用程序PUSH彈窗違規推送、過濫推送等擾亂網絡傳播秩序問題。PUSH彈窗推送是算法推薦技術在網絡空間的具體運用。算法推薦在公開征求意見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意見稿”)中被表述為“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是指應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內容”。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大數據的廣泛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日漸為公眾熟知。算法推薦具有向用戶精準分發信息的優勢,但算法推薦運用不合規所引發的“信息繭房”和過濫推送等問題嚴重威脅網絡空間秩序穩定。因此,亟須對相關問題進行有效治理,從而建立良性的PUSH彈窗傳播秩序,促進算法推薦合規運用。如何規制算法推薦技術濫用?筆者認為可從以下五個方面展開:
健全算法法律監管,尤其是加快推進《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出臺。現階段,在算法推薦服務提供方面,缺乏系統的法律體系為使用者提供充分法律保障。解決算法推薦領域突出問題,應當堅持制度先行。健全算法法律監管,首先要完善算法推薦法律管理規定,加快推進《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的出臺,完善相關配套規定。各地應當在規定出臺后,以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為依托,以規定為藍本,結合本地區具體情況,積極制定網絡空間算法推薦管理規則,嚴格管控算法推薦內容和頻次,遏制違規推送和過濫推送亂象。
落實算法推薦主體責任,提升算法治理質效。人工智能時代網絡空間爭議發生時,所涉主體較多,技術開發者、運營者和使用者都包含其中,這使得責任主體混亂,糾紛實質化解困難。因此,提升算法治理能力的關鍵之一在于嚴格落實算法推薦主體責任。根據意見稿可知,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是算法安全主體責任的承擔者。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掌握著算法推薦核心技術,不定時向使用者精準推送大量信息,給使用者造成極大困擾。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實質化解算法推薦爭議,服務提供者應當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對專項整治和常規治理中所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以維護網絡空間安全、有序運行,對拒不整改者加大處罰力度,必要時實施頂格處罰,以進一步提升治理實效。
堅持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相結合,形成監管合力。PUSH彈窗推送是算法推薦和自動化決策的產物,違規推送和過濫推送是監管不力所引發的推送亂象。加強算法推薦監管,一方面需要網信部門的行政監管和社會公眾的社會監督,另一方面,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亦應加強內部監管,采取多種監管相結合的方式,設立算法推薦內部監管機構,分層分段監管和整體監管相結合,定期向網信部門提交內部算法推薦監管報告,對網信部門認為監管不力的部分積極整改,對企業內部領導監管不力的行為進行嚴厲懲處。這樣形成內外監管合力,共同維護算法推薦“生態”健康發展,優化網絡空間秩序。
專項集中整治和長效治理機制相統一,推動算法治理常態化。PUSH彈窗專項整治是解決算法推薦突出問題的有效方式,專項集中整治具有快、準、狠的特征,因此能夠有力解決算法推薦突出問題。但隨著自動化決策的演化,算法推薦領域所面臨的問題將越來越多,作為運動式治理模式的專項整治不利于及時解決算法領域出現的新問題。因此,對于算法推薦領域的問題需以常態、長效的治理模式為核心,輔之以專項整治模式,從而動態分析算法在各階段所引發的問題,根據動態問題采取動態措施,確保算法推薦問題及時得到解決。
多元化內容推送,降低“信息繭房”閉環效應。單一式個性化推薦使得使用者在“信息繭房”中按照自己的興趣選擇自己喜歡看的信息。這種“信息繭房”效應會帶來各種誤會和偏見,也使得個人生活變得程序化、定式化。同時,信息過度個性化所形成的閉環也將影響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阻礙社會共識形成,從而影響社會整體穩定。破解“信息繭房”難題關鍵在于“破繭”,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逐步取消“信息繭房”式的過度的個性化信息推送,通過更改算法運行代碼,向使用者推送多元化內容,努力破除“信息繭房”閉環效應,滿足用戶多元化需求。
PUSH彈窗違規推送、過濫推送以及“信息繭房”等只是算法推薦與自動化決策領域問題的一部分,隨著人工智能的發展,新的算法推薦問題將會繼續涌現。因此,為有效解決問題,應當加強網絡社會治理、提升算法監管能力,從制度、機制以及技術等層面著手治理算法問題,實現算法實施行為可追溯、算法監管有力度、算法規制有質效,持續推進算法規制體系化和網絡空間治理現代化。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公法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