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毛某銷售偽劣產品案,是2020年一起引起社會關注的案件,這一案件發生在疫情大規模爆發的防疫緊張時期,是一起與疫情防控有密切關系的案件。該案具有的典型性和實踐指導意義,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肯定,作為全國首例防疫期間“問題口罩”批捕案件,被編入了最高人民檢察院2020年2月11日對外發布的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被評為2020年十大法律監督案例。盡管該案的訴訟活動已經塵埃落定,這一案件仍有分析和評論的價值。
這一案件的司法過程可圈可點。司法依靠科學技術手段助其進步,近些年來我國司法機關很敏銳地運用網絡互聯技術嘗試進行網上開庭和遠程提訊,以提高訴訟效率和節約司法資源。為此取得的經驗和在硬件設施、技術應用方面取得的進展,未曾預料在疫情發生以后派上了大用場。這起案件是2020年3月13日浙江省義烏市法院采取遠程視頻庭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的。不僅義烏,其他一些地方司法機關也運用網絡互聯技術進行網上開庭和遠程提訊。“司法可視化”從一個概念變成了鮮活的司法現實。
長期以來,司法審判囿于一定時空,沒有跨時空活動的技術條件。司法審判對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與具有強制要求,時空局限成為司法常被提到的一種局限性。網絡技術的發展為司法審判打破時空限囿提供了條件,甚至對于未來司法審判以及其他司法活動的時空觀,可能都會帶來全新的認識。義烏等地法院初試鋒芒以及互聯網法院的日常運用,都為這種審判方式的推廣和普及提供了經驗。
當然,網上開庭有其明顯的優點,也有其不足。面對面開庭可以對當事人陳述、證人作證、鑒定人發表鑒定意見等進行情態判斷,即根據他們陳述時的表情、神態、舉止等進行判斷,藉以甄別其真偽。我國古代“五聽”斷獄訟就是靠的情態分析法。網上開庭,不容易通過屏幕進行細微情態的判斷。不過,如果庭審錄像足夠清晰,司法人員藉此事后專門分析法庭陳述者的情態,反而比傳統司法審判方式更為便利。
這起案件,借助網絡信息傳播,形成了很大的社會反響。該案經媒體報道后,相關短視頻在正義網抖音、快手等平臺播放2.5億次、轉發1.25億次,該案微博熱搜閱讀也多達1.4億次,檢察官傅憶文提審犯罪嫌疑人的一段義正辭嚴的話也獲得了廣泛社會認同,給許多人留下深刻印象。若論法治宣傳這一快捷、廣泛的影響效果,可以說互聯網的技術應用功不可沒。這起案件得到社會高度關注與新媒體的廣泛應用有密切關系,通過網絡信息傳播,發揮了良好的犯罪一般預防,有助于減少此類犯罪的蔓延,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都是值得贊賞的。
這一案件具有案發時期背景的特殊性。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民眾的神經為之緊繃。與防疫有關的違法犯罪自然值得高度關注和及時遏制。因此,疫情發生后,行政和司法都密切關注與民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加以管控和啟動刑事追訴。邵某、毛某銷售偽劣產品案就是在這個特殊時期發生的刑事案件。
這類案件的查處,是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對民眾生命健康高度負責任的體現。防疫物資是針對疫情而準備的“救命稻草”,萬不可馬虎草率。口罩雖小,干系重大,它是防止病毒傳播、疫情蔓延的基本手段。如果口罩質量不合格,罩在口鼻就只有心理安慰意義和象征意義,不但不能抵御病毒入侵,反而因有這一層淺薄的心理安慰,讓人們忽視了生命健康的危險。因此,在疫情危機中,防疫物資的質量和安全必然成為社會關心的問題,也必然成為政府重點監控的對象。對我國國家和社會治理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從我國一些特殊時期政治和司法早有的先例,可以清晰看出與本次疫情相似的社會治理反應模式。
這一案件為從守法層面進行思考也提供了啟發。在有商業頭腦的人看來,別人的危機正是自己的商機。2020年突然大規模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口罩成為社會的緊缺物質,頭腦靈活的人便要搶占先機,弄一大批口罩牟利。這本無可厚非,為社會提供急需的防疫物資,加快物品流動,乃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在商業意識已經深入人心的今天,已經沒有人再以拜占庭時代的眼光將其視為“投機倒把”。不過,借危機以謀商機的人們也要意識到,危機下的商機另含有一種危機。這里隱含的一個危機是,社會急需防疫物資,就有人加快生產和供應這些物資,在這個過程中,原材料緊缺或者缺乏合法授權,就可能生產和供應假冒偽劣產品。生產者自不必說,就是流通環節的商家若不關心產品質量和來源,也可能觸犯刑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相關罪名,攤上官司。因此,商家必須恪守法律的底線,一旦為逐利而放縱,進而觸犯刑律,就得不償失了。商家應當恪守商道,這一告誡始終是經商安全之所在;見利忘義可能自取其禍,本案就提供了這樣一個教訓。
(作者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