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現存的國際秩序及規范,現存國際秩序的原則、規則和機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形成起來的,并在包括聯合國憲章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法律文書中得以確立。各國主權平等、厲行法治、共同安全、共同發展、開放包容、可持續發展等當代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是維護國際秩序與世界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石,是弘揚法治精神,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的基本遵循,必須毫不猶豫地予以堅持和維護。
第一,堅持主權平等原則,建設一個各國相互尊重、和平共處的世界。主權平等是數百年來規范國家間關系最重要的準則,也是聯合國及所有機構、組織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第一項就是和平共處,集中體現了主權、正義、民主、法治的價值觀。主權原則不僅體現在各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內政不容干涉,還應該體現在各國自主選擇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權利應當得到維護,體現在各國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實踐應當受到尊重。新形勢下,我們要堅持主權平等,推動各國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要堅決反對在國際關系中推行霸凌主義,堅決反對肆意干涉他國內政的強權政治,堅決反對所謂的“主權有限論”“主權過時論”“人權高于主權”“人權無國界”“人道主義干涉合法”等限制或削弱國家主權的謬論。
第二,堅持法治原則,建設一個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法治世界。厲行法治,是維護公正合理的國際法律秩序的根本要求。國際法既為國家創設權利,也為國家設定義務。國家因締結國際條約而享受該條約所賦予的權利和利益,也必然因此承擔相應的國際義務。各國關系和利益只能以制度和規則加以協調,不能誰的拳頭大就聽誰的。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諸實施,各國有責任維護國際法治權威,依法行使權利,善意履行義務。要善意履行國際法義務。凡有效之條約對其各當事國有拘束力,必須由各當事國善意履行。條約當事國不得援引其國內法規定為由而不履行條約。聯合國會員國在憲章下之義務與其依任何其他國際協定所負之義務有沖突時,其在憲章下之義務應居優先。長期以來,個別西方國家總是以國際法“代言人”和“世界法官”自居,但對人不對己,合則用,不合則棄之如敝履。這種對待國際法治的“雙重標準”必須予以堅決反對。尤其是,大國應該帶頭做國際法治的倡導者和維護者,重信守諾,不搞例外主義,不以法治之名侵害他國正當權益、破壞國際和平穩定。
第三,堅持共同安全原則,建設一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這是推進國際關系法治化的基石。《聯合國憲章》以“維護國際和平及安全”為首要宗旨。安全應該是普遍的,不能一個國家安全而其他國家不安全,一部分國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國家不安全,更不能犧牲別國安全謀求自身所謂絕對安全。要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個國家的安全。加強國際安全合作,共同應對日益增多的非傳統安全威脅,構建普遍安全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共同安全,就要嚴格遵循憲章規定,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在國際關系中非法使用武力。要堅持通過對話協商,依據國際法,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爭議問題,以對話增互信,以對話解紛爭,以對話促安全。針對復雜的地區熱點問題,有關各方要保持冷靜、堅守和平,避免采取使局勢升級的行動,通過建立規則機制管控危機,通過增進互信緩和緊張,通過政治手段化解危機,逐步推動問題解決。
第四,堅持共同發展原則,建設一個共同繁榮的世界。和平與發展是人類社會永恒的主題。發展權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合則強,孤則弱”,合作共贏應該成為各國處理國際事務的基本政策取向。要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新理念,摒棄你輸我贏、贏者通吃的舊思維。當今世界正面臨發展赤字、和平赤字、治理赤字的嚴峻挑戰,持久有效的國際合作才是實現共同發展的必由之路。一些國家越來越富裕,另一些國家長期貧窮落后,這樣的局面是不可持續的。各國在謀求自身發展時,應該積極促進其他國家共同發展,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各國人民。要共同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要推動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增強發展中國家自主發展能力,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
第五,要堅持開放包容原則,建設一個文明多樣性的世界。開放包容是國際法治的社會基礎,也是人類進步的源泉。“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本身都是開放包容的國際法原則。“和羹之美,在于合異”。文明差異不應該成為世界沖突的根源,而應該成為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要尊重文明多樣性,推動不同文明交流對話、和平共處、和諧共生,不能唯我獨尊、貶低其他文明和民族。要堅持包容的人權發展理念。國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國情和人民需要,找到適合自己的人權保障模式。國際社會應在相互尊重各國主權和政治獨立的前提下平等對話,通過合作共同促進人權發展。要克服偏執的“西方文明優越論”。各國只有在真正平等、相互尊重、取長補短、求同存異的基礎上進行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共同推進國際法治,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第六,要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建設一個清潔美麗的世界。地球是人類的共同家園,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設綠色家園是人類的共同夢想,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需要世界各國同舟共濟、共同努力,任何一國都無法置身事外、獨善其身。應該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尋求永續發展之路。要倡導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產生活方式。面對全球環境風險挑戰,各國是同舟共濟的命運共同體,單邊主義不得人心,攜手合作方為正道。發達國家應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繼續在應對全球環境挑戰方面承擔更多責任,同時在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方面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支持。發展中國家也應各盡所能,包括加強南南合作,為應對全球環境挑戰作出更大貢獻。《巴黎協定》的達成是全球氣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各方要共同履行2018年后續實施細則。
中國是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是第一個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的國家。中國將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石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堅定維護聯合國權威和地位,堅定維護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核心作用。中國將堅定不移地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系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團隊首席專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