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獨居老年人養老問題,國家層面,應不斷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社區層面,建議通過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其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家庭層面,除出臺相關政策外,還要注重引導親屬在老年人養老中發揮更多的作用。
據《哈爾濱日報》等媒體報道,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報紙投遞員張女士救下88歲獨居老人徐大爺的事件引發公眾關注。張女士的好人事跡無疑給社會增添了正能量,然而由此事件折射出的中國養老困境更值得關注。
中國自上世紀末進入老齡化社會以來,老年人口規模和比例快速增加。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我國65周歲及以上人口已達約1.76億,占總人口的12.6%。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家庭在老年人的社會支持系統中扮演核心角色,老年人經濟、物質、情感和日常照料的需求都能從家庭獲得滿足。然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中國人口轉變逐步完成,家庭規模小型化和家庭結構核心化趨勢明顯。同時,工業化和城鎮化推進所帶來的子女流動雖然總體上提升了對老年人的經濟支持,但也使得不同代際家庭成員同社區或同村居住、相守的格局被打破,與配偶居住或獨居的老年人數量和比重快速增加。《“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獨居和空巢老年人口增至1.18億人左右。
與此次事件中,和88歲高齡的徐大爺一樣,許多老年人在老伴去世后會選擇獨居。一方面,獨立的生活空間可避免由于代際沖突造成的家庭矛盾,維護老年人對自身生活的控制權;但另一方面,老年人失去了來自配偶的情感支持和精神慰藉。如何有效解決空巢和獨居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是中國應對養老挑戰的重中之重。筆者認為,應重點從國家、社區、家庭等層面構建養老支持體系。
國家層面:
提高養老服務水平
在國家層面,除通過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來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外,還應不斷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提高養老服務水平。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制度完善。
其一,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并引導各養老服務主體合理分工。在中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已基本建成,但各主體的功能定位仍然不清。例如,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大多并非處于失能狀態,處于失能狀態的老人因不能入住養老機構而得不到專業的機構照護。因此,應通過政策引導居家、社區、機構等養老服務主體合理分工,實現其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的功能定位,即輕、中度失能老人可以接受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而重度失能老人能夠得到專業的機構照護,從而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在此事件中,徐大爺已88歲高齡且患有癲癇等多種病癥,在考慮老人意愿的基礎上,專業的機構照護服務可以成為其養老方式的選擇。
其二,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養老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照護籌資體系的建立相輔相成,在我國,這一點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應建立適合中國的長期照護籌資制度,提高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的能力。從媒體報道來看,徐大爺生活較為拮據,長期照護籌資制度的建立可以為其購買養老服務提供一定的經濟支持。
社區層面:
獨居老人應給予特殊照顧
在社區層面,當前,我國還存在養老服務內容單一且質量不高、服務設施缺乏等問題,這使得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并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此次事件中,徐大爺遇到的問題暴露了社區養老服務體系還存在很多不足。
為了滿足老年人在家中或熟悉的環境中安度晚年的愿望,建議通過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或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社區養老服務。對于空巢老人尤其是身體較差的獨居老人,應給予特殊的照顧,與老年人的家人建立聯系,并定期派醫務人員或志愿者提供上門服務,及時掌握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
家庭層面:
積極發揮政策和親屬的作用
在家庭層面,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屬等家庭成員一直是老年人養老支持的主要來源。然而,對于以88歲的徐大爺為代表的高齡老人來說,其子女大多已處于或即將進入老年階段的低齡老人,他們很可能還承擔著照料孫輩子女的任務,這使得低齡老人顧及不上高齡父母的照料之責。與此同時,延遲退休政策如果在未來實施,老年人尤其是高齡老年人的子女也將面臨家庭、工作沖突。
筆者認為,可以從兩方面緩解這一問題:一是通過家庭政策支持家庭照料者,減輕照料者負擔,增進家庭與社會的和諧。在此方面,英國、美國等國探索的照料津貼、照料假期、喘息式照料服務等家庭發展支持政策值得借鑒。二是注重引導親屬在老年人養老中發揮更多的作用。除老年人的配偶與子女之外,孫輩子女等直系親屬以及兄弟姐妹等旁系親屬與老年人的日常溝通與緊密聯系,可以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和精神慰藉等,也可以及時掌握老年人健康與生活狀況。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組織增強向民眾宣傳的力度,在全社會形成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社會風氣的同時,引導親屬向老人提供更多的養老支持。
(作者為法學博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講師。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農村失能老年人家庭非正式照料及政策支持研究”階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