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也是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基礎要求。作為楓橋經驗發源地,浙江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今年考察安吉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進程中,不斷以改革精神構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取得顯著成績。
未來,要在縣級矛調中心定位、功能發揮、數字化建設和業務協同等方面做好深化推進工作,完善縣級矛調中心建設,擦亮“基層治理四平臺”建設品牌,推進全科網格建設規范,構建“縣鄉一體、條抓塊統”治理體系,以基層治理現代化高水平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為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建設平安中國示范區作出更大貢獻。
一、把握好縣級矛調中心的功能定位,努力打造社會治理綜合體
要把握好矛調中心的定位。矛調中心雖然名稱叫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但不僅僅是化解矛盾糾紛和解決信訪接待的平臺,它既突出矛盾糾紛化解,又注重提供綜合服務功能,與其他訴訟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接訪中心等共同組成新型的社會治理綜合體,是縣域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一個創新載體。
要把握好矛調中心的功能。縣級矛調中心是老百姓遇到問題“找個說法”的地方,是縣一級化解矛盾的終點站和主平臺;是及時感知、快速響應、處置社會治理事件,進行風險預判預警的平臺;也是以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為切入口,牽引整個社會治理水平提升,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平臺,承擔著“小切口”撬動“大治理”的功能。
要把握好矛調中心的質效。切實發揮“三大平臺”的作用,少考慮場地面積、硬件設施,矛盾和信訪的體量,多考慮工作的質效,并將其與矛調中心的質效和平安建設、和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結合起來。
二、重點把握好四組關系,努力提升社會治理精細化水平
推進矛調中心建設要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著重把握好以下四組關系:
要把握好整體與局部的關系。縣級矛調中心是“一中心四平臺一網格”上下貫通聯動、一體建設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按照“統一受理入口、統一流轉通道、統一基礎支撐、統一管理考核”的要求,強化研判分析和風險預判預警。同時,一中心、四平臺、一網格獨立發揮功能,相互協調配合共同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和能力,要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化解縣、鄉、村三級分層過濾體系,建立科學高效的閉環運行機制,形成縣鄉一體,條抓塊統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要把握好發展與治理的關系。全省各地情況各異,矛調中心建設要與自身經濟發展階段和社會治理現狀相適應。在堅定改革方向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創新探索基層社會治理的方式方法。
要把握好整合和融合的關系。目前矛調中心多中心合一、多部門入駐的物理整合已經基本完成,下一步要在化學融合上下功夫,要在機制上、制度上、技術支撐上做到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前瞻性的統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出臺規范性文件,為機構的融合提供條件,加快從“物理整合”到“化學融合”的轉變。
要把握好線上線下的關系。線上通過數字賦能,集成運用信息網絡和通信系統,借助“基層治理四平臺”、政務網等渠道將矛盾糾紛匯入矛調工作平臺,實行“統一受理”、集成辦理、閉環管理;線下通過一窗無差別受理信訪糾紛訴求和投訴舉報等,打造線上“綜合指揮平臺”和線下調處平臺相融合,推動線上線下聯動,為群眾提供全覆蓋、全領域、全過程的優質服務。
三、真正在“做優、做強、做實”上下功夫,努力擦亮基層社會治理金名片
要落實“利民為本、法治為基、整體智治、高效協同”理念,運用好數字賦能、改革破題、創新制勝的手段,想方設法在“做優縣級,做強鄉鎮,做實基層”上下功夫,加快推動從“事”向“制”“治”“智”轉變。
縣級矛調中心是“大腦”,發揮統籌協調指揮功能,是基層矛盾化解的終點站,主要負責處理涉及多部門、跨地區和政策性的或鄉鎮以下沒有權限、難以協調處理的矛盾糾紛,有條件、有必要的鄉鎮(街道)可以建立縣級矛調分中心。要規范縣級矛調中心的機構設置,在機制優化上下功夫,盡快實現入駐部門間的化學反應。要在流程優化上下功夫,大力推進扁平化流程構建,梳理職能權限,準確界定不同部門的職能邊界,銜接工作流程,實現閉合管理。要在效率優化上下功夫,以考核為指揮棒,完善縣級中心質效考核體系。
鄉鎮是“軀干”,發揮干事的功能,鄉鎮基層治理“四平臺”是解決大多數社會問題的主要落腳點,也是浙江基層社會治理的“金名片”,要擦亮這張金名片,強化基層治理“四平臺”的建設和功能,加強人員下沉,通過推進工作重心和力量下沉,把服務、管理資源放到基層,增強鄉鎮街道看得見也管得著的能力,同時,把派駐人員管理以部門為主轉為以鄉鎮街道為主,完善鄉鎮街道與派駐部門溝通聯系機制,真正把鄉鎮“基層治理四平臺”做好做強;要加強業務協同,通過基層治理“四平臺”整合、推動行政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間政務服務的銜接協同,為群眾提供主動精準服務;要加快數據共享,健全完善鎮級矛盾化解處置體系,切實落實“鎮街吹哨、部門報到”聯合執法等矛盾問題化解處置制度機制,提升鎮級中心信息匯集、流轉交辦功能。
要廣泛發動社會組織、全科網格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引導90%的矛盾糾紛化解在鄉鎮以下,實現矛盾糾紛化解“跑鄉鎮、村居是常態,跑縣級中心是例外”的格局。村(社)是“腳底板”,發揮穩根本的功能,要落實網格責任,進一步發揮專職網格員作用,建立以工作實績為前提,責任捆綁為核心的網格責任機制,整合村社資源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線。要做實信息采集,切實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效果和精準度并進行認真梳理。
要做實工作成效,發揮“村民說事”、道德評議等基層民主協商載體作用,落實駐村干部聯調、黨員聯系群眾、信訪代辦(代跑)等制度,鼓勵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及人民調解員、志愿者、鄉賢等各類調解力量共同參與矛盾化解,提升工作成效,讓人民群眾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成果。
作者:朱恒毅 浙江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